6月1日,为了贯彻中央近期关于推进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实施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入河污染总量,并针对近期个别媒体关于水污染黄河的相关报道,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处长李祥龙一行到煤制油化工公司所属的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对神华煤制烯烃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对厂区公用工程中心总出水口在线监测室(包头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在此设立水质监测系统)、中心污水回用水处理装置和环保装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李祥龙在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后,对包头煤化工分公司配合此次检查,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预案准备表示肯定。他指出,神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地区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也注意到近期个别媒体对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工业水污染黄河的相关报道,希望神华集团在水资源保护和中水利用做出表率,保证环保设施的平稳运行,制定完善预防水污染的应急预案,加强与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及宁蒙水资源保护局的联系沟通。项目环保验收通过是一件大事,要通过相关权威媒体对项目环保工作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时刻提高警惕,防范风险。
神华集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神华所属化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的环保投资7.9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4%,环保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自项目投产以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水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至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界区外,并在分公司界区污水总排放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水量和水质即时数据直接传送至包头市环保局监测中心。项目开车后,据包头环保局检测水质化验结果显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污水取样全部合格,全部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同时,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也对外排污水排放口进行在线分析、化验监测,检验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真正做到不达标不排放。而且,《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与个别媒体报道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不同。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于2013年3月正式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环保验收。